香港要立法刪減多餘巴士線
運輸署終於公布2010-11年度刪減低使用率巴士路線的計劃,涉及73條巴士線,可減省37輛巴士和570架次,佔繁忙幹道巴士班次約1.7﹪,可減少排放0.3﹪可吸入懸浮粒子和0.7﹪氮氧化物。
運輸署費盡九牛二虎之力,才能提出環保效益如此微不足道的巴士路線削減計劃,實在令人失望,顯示地區政客所起的政治阻力,已讓香港公眾健康受到嚴重傷害。
以其中一項合併計劃,即九巴6號和6A線為例,兩線行經美孚至尖沙咀天星碼頭,大部份路線重覆,而且早已有地鐵可取代,即使在繁忙時段,使用率亦不足六七成,早應取消或只保留荔枝角總站至美孚一段,再提供地鐵的轉乘優惠。
不過,道理在地方政治場上是不管用的。現在只是合併路線,也受到地方政客阻繞。政府官僚畏縮不前,改動只是望梅止渴。
此外,運輸署提到的73條路線以外,當中有不少並不在中環、銅鑼灣和旺角等路邊空氣污染黑點,即使刪了,也未必對改善空氣污染有很大幫助。
大家亦不要忘記,有很多巴士線仍是可以減少的,不過並不在73條巴士路線之列。例如,行駛金鐘至海洋公園的629號線(車費$10.6),已與行駛中環碼頭至海洋公園的6號專線小巴線(車費$10.5)重疊,除了在周末和假日外,實在看不到這條城巴巴士線的需要,何不讓告士打道和香港仔隧道可以減少一些行車量?同樣道理,通往半山麥當奴道的12A巴士線(車費$4.4),也有專線小巴1A線(車費$4.2)可替代,也是可以刪減的路線。
巴士排廢量大,刪減使用率低的路線,可低成本高效益地改善空氣質素,遠比換新巴士這種高成本,而且受制於生產瓶頸的拙劣主意更有即時效果。無奈,在現實的政治中,劣幣總是驅走良幣的。
運輸署內部雖已訂出合併和刪減巴士路線的標準,即必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:
(一)繁忙時段只能維持15分鐘一班;
(二)非繁忙時段只能維持30分鐘一班;以及
(三)在最繁忙的一小時內載客率少於50﹪;
就需取消或與其他路線合併。
既然政府已訂出合情合理的標準,何不以立法模式,強制刪減多餘的巴士路線?透過法例硬性規定,才可壓倒政客的袒護小我,犧牲大我的行為。香港的空氣質素,才會有救。